一、主要职责:
审查通过申请学士学位、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者名单,对学生报请授予学士学位、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;
审批申请硕士生导师、博士生导师、联合培养导师的申请材料;
审议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生培养计划;
确定下一年硕士及博士招生计划、考试科目及门数;
确定招生领导小组名单,及当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比例;
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;
研究处理有关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。
二、成员名单:
主席:李卫东
副主席:姜晨
成员:汪中厚,朱坚民,丁晓红,张振东,钱炜,朱大奇,夏鲲,沈伟,郑岳久